为了深入贯彻实施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》,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,认真履行工会的职能,进一步做好工会工作,特制定此制度。
(一)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通知。
(二)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,组织职工参与集团公司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,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决议的执行,督促企业建立和规范厂务公开制度。
(三)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、合理化建议、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,总结推广先进经验,做好先进生产(工作)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、表彰、培养和管理工作。教育职工爱岗敬业、遵章守纪,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。
(四)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,组织职工学文化、科学和业务知识,提高职工素质。办好职工文化、教育、体育事业,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。
(五)做好职工生活保障工作,代表职工同企业签订集体合同;指导职工同企业签订劳务合同,并监督集体合同的履行。积极开展扶贫帮困和送温暖活动。协助企业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,为职工办实事、做好事、解难事。
(六)依法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,调解劳动争议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、企业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,办事机构设在工会。职工代表和工会代表的人数不得少于调解委员会的三分之二。
(七)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,维护职工的劳动安全和健康。监督国家有关劳动保护、安全生产、工业卫生等法律、法规、条例的贯彻执行。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,督促企业解决影响职工健康和安全的问题,参加安全检查和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。
(八)积极实施女职工建功立业和素质提升工程,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,重点是女职工经期、孕期、产期、哺乳期保护,禁忌劳动、卫生保健、生育保险等特殊利益。
(九)加强工会组织建设,积极发展会员,对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教育。
(十)收好、管好、用好工会经费,管好工会财产。